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期间
留校学生住宿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党总支:
为满足寒假期间部分学生因参与课题研究、科学实验及社会实践等教学科研工作需求,经学校研究,凡寒假期间需留校住宿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及后勤保障处、学生工作处备案审批后可安排住宿。为加强安全管理,做好留校学生住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寒假可以留校的学生范围
我校在册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寒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流程
(一)学生填写《内蒙古大学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5份,本人1份、学院、后勤保障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各1份。
(二)本科生由所在班级班主任、研究生由导师签字。
(三)学院院长或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学院将留校住宿学生名单汇总后,统一交到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
(五)后勤保障处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凭学院汇总表统一安排住宿。
(六)后勤保障处将汇总表分别报送校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备案。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学院工作职责
1.学院是管理留校学生的第一责任人,学院领导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留校学生应严格进行审批。
2.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包括日常行为和思想动态等方面。
3.学院有关领导及责任人应定期对留校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学生的各种动态。
4.各学院对后勤保障处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上报的学生违规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理。
(二)后勤保障处工作职责
1.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必须根据学生住宿申批表安排留校学生住宿,任何人不得擅自安排学生住宿。
2. 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确保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3. 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加强值班工作,确保学生在楼内的住宿安全;
4. 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定期对留校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各学院及学生工作处。
5.水电运行与保障中心必须确保学生留校期间的水、电、暖、开水供应。
6.膳食管理与服务中心要根据学生住宿人数,妥善解决学生就餐问题,确保食品供应及食品安全。
四、申请表提交截止日期
请各学院务必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住宿学生汇总表及其申请表交到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办公室,过期不予办理。
地点:北校区学生公寓四号楼2楼办公室,南校区学生公寓4号楼办公室、东校区学生公寓2号楼。
联系电话:北校区4992401 联系人:刘老师
南校区4996247 联系人:苏老师
东校区3362482 联系人:张老师
特此通知
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