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资料明细
请将提供资料按以下顺序整理
一、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共同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借款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4、共同借款人(配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5、结婚证首页、照片页复印件(未婚:单身声明;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及单身声明;丧偶:医院或派出所开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及单身声明);
6、配偶公积金缴存或未缴存证明原件(不在我中心缴纳公积金或单位未给缴纳公积金需提供);
7、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二、购房、车库(地下车位)资料
1、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首付款或全款发票复印件;
3、购买车库(地下车位)合同原件及全款发票复印件。
三、担保资料
选择自然人担保需提供:
1、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担保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3、担保人公积金缴存证明(在自治区内其他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担保人需提供)。
选择期房预抵押担保需提供:
预告登记证复印件。
选择本套自有所购住房、自有他处住房抵押担保需提供:
抵押物《房屋所有权证》首页、中间页、平面图页复印件。
选择第三人房产抵押担保需提供:
1、抵押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抵押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抵押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4、抵押物共有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5、抵押人结婚证首页、照片页复印件;
6、抵押物《房屋所有权证》首页、中间页、平面图页复印件。
特别提醒:
1、您提交的贷款申请如符合贷款要求,将在提交申请的同时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人(借款人、配偶、抵押人、抵押物共有人、保证人)需同时到场!
2、请您将有关证件及资料用A4纸复印,提交贷款申请时请携带全部资料原件,中心将审验并留存所需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