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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管理与服务中心考勤考纪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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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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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管理与服务中心考勤考纪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强化内部监督、严明组织纪律,根据学校和后勤保障处加强职工考勤考纪管理有关要求,教室管理部的规定如下:

一、考勤管理

1.教室管理与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指纹签到,管理员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多媒体管理员上午8:00-12:00,下午17:00-22:30,周六周日正常上班。保洁员上午6:30-10:30(北区)、7:00-11:00(南区),下午13:30-17:30。

2.如发生迟到、早退问题,按如下规定处理:

(1)全月累计迟到时长达8小时,扣发一天工资,以此类推;当月迟到累计时长超过16小时,扣发半个月工资;当月迟到累计时长超24小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

(2)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按脱岗处理,脱岗1次,扣发绩效工资30元;当月累计脱岗3次以上,按旷工1天处理;旷工3天以上,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请假管理

1.职工因病因事请假,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三天以内由部长进行签批;三天及以上由部长进行初核、报分管处领导签批;情况特殊的部长、分管处领导审核后,由处长进行签批;部长请假由处领导进行签批。

3.职工请病事假,按如下规定处理:

(1)职工请病假,根据来校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带薪病假时间,一般来校参加工作满三年,每年可享受带薪病假1个月(需要三甲医院诊断证明),病假工资标准为呼和浩特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病假时间最长为3个月,如病休3个月以上仍不能正常工作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因工负伤的,按照工伤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2)婚丧假,婚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丧假,家中直系亲属去世(父母、配偶、公婆)可带薪请假3天;

三、工作纪律

1.上班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均须着工作装、并佩戴胸卡;未配发工作装的,应着装整齐、简单大方,不得穿戴奇装异服。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私聊。严禁在办公室使用计算机进行淘宝购物、网络聊天、打游戏、浏览内容不健康或与工作关系不大的网页。不论何种原因,严禁在工作日早晨和中午喝酒,不得带酒上班。

2.职工违反工作纪律,按如下规定处理:

(1)工作日严禁饮酒,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关系。如因迟到、早退、脱岗、旷工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处里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2)中心坚持抽查、巡查、暗访、电话点名等制度,定期不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对职工考勤考纪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检查结果实行一月一统计一公布一通报一考核,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并扣发全年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