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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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
单位名称 办公电话 秘书科 4992245 综合科 4992241 计划生育办公室 4992528 学术会议中心 4994462 南校区管委办综合科 4996037 国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 4994379
2016年05月05日 -
公共管理学院
单位名称 办公电话 行政办 4996401 教务办 4996207 团总支 4996293
2016年05月05日 -
网络信息中心
单位名称 办公电话 值班电话 4992504
2016年05月05日 -
体育教学部
单位名称 办公电话 体教部办公室 4992205
2016年05月05日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单位名称 办公电话 出国(境)人员管理科 4992278
2016年05月05日 -
教务处
教务处办公电话 单位名称 办公电话 综合办公室 4992460 招生办公室 4993164 学籍科 4993221 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科 4992249 民族教育科 4993411 南校区教务综合办公室 4996465 电教中心 4992291
2016年05月05日 -
国际教育学院
单位名称 办公电话 行政办 4992596 教务办 4995053
2016年05月05日 -
我校学生公寓实行楼长聘任制
后勤保障处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完成所辖 18栋公寓楼的楼长聘任工作 2017年5月5日下午,后勤保障处在处会议室隆重召开了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楼长聘任大会。会上,后勤保障处处领导班子推选出18位同志,担任所辖18栋学生公寓楼楼长,并由处领导颁发了楼长聘书。至此,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完成了楼长负责制的管理模式转变。
2017年05月0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
2012年03月23日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999年3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适用本条
2012年03月23日 -
内蒙古大学住宅装饰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住宅小区的管理,保持我校省级住宅文明小区的称号,保证房屋正常地发挥其使用功能,延长其使用寿命,维护住户的切身利益,制止破坏性的装饰,杜绝乱搭乱建,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住宅小区装饰管理是指个人及住户室内、外装饰装修,封闭阳台及室外临时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 凡在校内、外住宅小区内的各住户,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本条
2012年03月23日 -
内蒙古大学教学行政用房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我校教学行政用房得到有效、合理、科学的利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实验、行政办公等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学行政用房(以下简称房屋)是指在使用权归内蒙古大学的土地上,经上级部门和学校批准,由国家投资、学校筹资建造,产权归内蒙古大学所有,并用于教学、科研、实验、行政办公的房屋。 第二章 管理体制
2012年03月23日 -
后勤保障处关于60周年校庆期间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维护工作方案
后勤保障处关于60周年校庆期间 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维护工作方案 我校60周年校庆将于2017年9月6日、7日如期举行,届时各级领导、嘉宾及校友将莅临我校,参加校庆有关活动,为确保校庆期间校园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及分工:根据工作需要,成立4个工作小组,由处领导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从严从细、全面认真做好本组工作。 (一)环境卫生组 组长:吴玉保 组员:刘俊、侯虎
2017年09月01日 -
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
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 报告人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配偶姓名 单 位 职务 联系电话 报 告 事 项 事由 时间 地点 规 模 宴请亲属人数 宴请其他 人员人数 用车数量及来源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本人承诺 1、不邀请工作所涉及的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参加; 2、不邀请亲属以外
2017年01月09日 -
劳务用工协议书
劳务用工协议书 甲方: 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政编码: 010021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
2017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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